南乐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Sep 20, 2021 | 作者:
南乐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各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成立南乐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第二条建立协调组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城法规、规别、编制及政策规定的统筹协调,依法正确履行行政查督职资。
(二)及时、有效地解决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三)深化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和版务机创创新,完善名项公共文化制度,提高文化治理能力
第三条协调小组主要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体整局、县文明办、县编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发政委、县数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弹局、县市杨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协调组在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县文广体旅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同志为协调组成员,有关负责同志为协调组联络员。
第四条协调组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支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提出名单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协调组的主要职责范围
(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公共文化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范
(二)协调推进基本文化厭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三)协调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
(四)统筹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质目的建设与管理。
(五)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惠民预目
(六)协词推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七)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八)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成务体系建设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体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广体旅局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整理和收集需要协调组
讨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落实协调组研究决定的各顶决策和部署,以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七条协调小组每年召开1一2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可以提议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遣请相关单位参加会议,每次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县文广体旅局与其他成员单位会商璃定协调小组不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讨论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其体工作任多。
第八条协调小组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测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由协调组办公室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九条协调小短各成员在会前应主动研究有关工作,明真准备材料,按时参加会议。协调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相关工作事项的分工落实。
第十条协调组重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工作,不政变现行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贵分工,不替代县政府决策,重大事项按程序极县政府和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