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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快报】南乐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始申报了

发布时间:Jun 8, 2021 | 作者:文化南乐


【文化快报】南乐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始申报了

文化南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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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第六批非遗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已经正式展开,

有关文件已经下发到各乡(镇)文化站,

欢迎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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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条件

(一)申报推荐列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熟练掌握并承续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2、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德艺双馨,爱国敬业。

(二)推荐重点

     1、侧重推荐第三、四、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传承人;

     2、第一、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没有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或原有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可以进行申报;

     3、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优先申报;

     4、第一、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少数项目,虽然已经有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但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较大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部分群体性较强的项目,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传承人。

二、推荐程序

    (一)单位或个人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可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推荐县级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请,并提供推荐材料;

(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专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传承人进行评审,推出正式建议名单。

(四)公示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

(五)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三、推荐材料

(一)推荐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传承人推荐名单并提供相关推荐材料。

(二)推荐表: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传艺情况;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贡献;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身份证明复印件;履行传承义务的承诺;申请及授权书;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单位)意见;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意见;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及参评专家名单等(见附件);

(三)其它材料(附属材料):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2寸照片(8张)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纸质版申报书三份随报电子版,其它资料等附属材料一式一份。

(四)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可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领取(自带U盘)。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主体要认真准备,广泛听取传承人、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确保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或被推荐人。

    (三)申请材料纸质文本(一份),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可扩展,于2021年7月31日前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单位:南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 人:王培康 13461685816 16639393736

电子邮箱:nlfyzx@126.com

地    址:南乐县一行路南段一行公园南侧县非遗中心

邮    编:457400


附件:

1.第六批南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2.第六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南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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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特色鲜明,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二、申报材料

(一)南乐境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推荐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请。

(二)各乡(镇)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

(三)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县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见附件1)。

(四)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2)。

(五)南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表格填写格式具体要求(见附件3)

(六)个人申报可直接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领取申报表(自带U盘)。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或个人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请;各乡镇对优秀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专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推出正式建议名单。

(四)公示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议名单。

(五)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申报主体要认真准备,广泛听取传承人、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确保项目质量。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严格把关,认真准备。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申报时限:纸质版申报书三份随报电子版,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可扩展,于2021年7月31日前报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单位:南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 人:王培康 13461685816 16639393736

电子邮箱:nlfyzx@126.com

地    址:南乐县一行路南段一行公园南侧县非遗中心

邮    编:457400

附件:

1.南乐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书

2.南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3.南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表格填写格式具体要求



                南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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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运社玲

素材:王培康

编辑:李冰冰

转载请注明来源:文化南乐(ID:wenhuanan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