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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始申报了

发布时间:Jul 8, 2025 | 作者:文化南乐


                                                                                     重  要  通  知

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

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展开,

欢迎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积极申报。

01

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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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定义,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推荐申报项目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2.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价值;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4.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项目持有人或传人自愿申报,经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开展评审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内容包括:

(1)项目介绍: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

(2)传承情况介绍: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

具体格式见附件1。

2.辅助资料:包括申报视频、照片、代表性图片、图表、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辅助材料也可一并提供作为参考。

4.上报的文字材料一式三份,根据申报书要求,用A4纸打印,按照先后顺序装订,并附U盘1个(包含全部申报项目的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齐备后,自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送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经初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材料合格的不推荐参加评审。

联系人:李冰冰

电  话:15539376606

电子邮箱:nlfybhg@163.comn

地  址:南乐县城关镇昌州路东段北侧目连戏排演中心

      下载分享链接:http://ug.link/nanlefeiyi/filemgr/share-download/?id=5aacabad42184b4792042172582983b8 访问密码:1234

附件:

1.南乐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书

2.南乐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3.南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表格填写格式具体要求

图片


02

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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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推荐列入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技艺精湛,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项目传承15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流布地区。

(二)申报范围

1、前六批县级项目中无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2、原有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3、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

4、每一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人(多报不予受理),其他需要增补的传承人,增补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

5、群体项目中传承人较多,其核心作用表现不突出的;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人员;前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传承人超过5人的;其他不直接从事非遗项目传承活动的人员暂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第七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在自愿基础上向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项目保护单位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标准向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递交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

(三)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推送县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并通过资料审核、社会公示等环节,公布第七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三、报送形式

(一) 需要以纸质版报送的材料:

县级传承人申报表,每个传承人报送3份,装入3个独立的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扉页写明袋内所放文件及有关材料名称。

(二)需要以U盘形式报送的材料:

以每个传承人为单位,将电子版拷贝到一个U盘上(U盘内文件要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项目传承人申报”文件夹,子文件夹内设“传承人申报资料”文件夹,其中“***传承人申报资料”文件夹包括文本申报表(详情见附件1)、视频(申报片)、照片(代表性图片)、辅助资料(为证明材料、授权书等其他材料)(详情见附件2)。

各传承人的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7 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送。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将全部归档,不予退还。经初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材料合格的不推荐参加评审。

联系人:李冰冰

电  话:15539376606

电子邮箱:nlfybhg@163.comn

地  址:南乐县城关镇昌州路东段北侧目连戏排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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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第七批南乐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2、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终审:程双伟

审核:赵晓阳

编辑:李冰冰